关于执行重点实验室科研经费使用登记制度的通知
2023-12-18 22:30:15
重点实验室各位老师、研究生:
为合理、合规使用重点实验室经费,根据相关财务制度,经重点实验室2023年12月16日晚工作会议研究决定,从2024年1月1日起执行青海省自然地理与环境过程重点实验室经费使用登记制度,请使用经费的人员根据目前青海省科技厅科研经费使用要求(如不能购置办公用品等),向实验室经费管理人员登记使用(具体登记方法请见青海省自然地理与环境过程重点实验室经费使用登记表)。研究生的版面费原则上需符合2023年8月12日实验室会议提出的要求(详见实验室QQ群2023年9月1日发的通知)。
青海省自然地理与环境过程重点实验室
2023年12月18日
附:1:青海省自然地理与环境过程重点实验室经费使用登记表(第二版)
附件2:实验室QQ群2023年9月1日发布的论文版面费报销相关要求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