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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结束工作安排的通知

作者:时间:2019-12-17点击数:


教务处文件


青师教字〔2019〕114

关于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结束工作

安排的通知


各学院:

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即将结束,为保证教学、考试有序进行,现将学期结束的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组织管理

为了保证本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稳定、有序地进行,学校成立以主管教学副校长为组长的考试领导小组,负责学校期末考试的全面工作。各学院须成立以主管教学院长为组长的考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管理和监督本学院的考试工作。

二、考试安排

本学期教学时间为18周,各学院不得以任何形式提前结束各门课程的授课。

(一)通识必修课程考试安排

1.时间及考场安排:通识必修课程考试时间为20201月6日-10日,考试由教务处统一安排,马克思主义学院、计算机学院、外国语学院开设通识必修课程实行机考,具体考试批次(时间)及考场安排详见附件3。

2.监考人员及考生安排:监考人员由考生所在学院负责落实(其中马克思主义学院开设通识必修课程监考人员须在“在线考试系统”中录入,网址:http://lms.qhnu.edu.cn:84/portalResource/homepage.do);考生安排要求一律采取单人单桌,在教室资源有限的情况下,可采取不同年级、不同课程交叉方式安排。

(二)专业课程考试安排

1.时间及考场安排:专业课程考试时间为2020年1月6日至10日,具体考试时间及考场由各学院自行安排。要求最后一门课程考试须安排在1月10日进行,并实行闭卷考试。为避免考场安排冲突,各学院所安排考场务必在教务系统中办理借用手续。

2.监考人员及考生安排:监考人员由考生所在学院负责落实,考生安排要求一律采取单人单桌,在教室资源有限的情况下可采取不同年级、不同课程交叉的方式安排。

(三)重修考试及补考安排

1.参加课程重修的学生应到所在重修班级参加相关课程的考试。考试若有冲突者,由任课教师另行安排考试。

2.在期终考试中若有课程考核不及格者,必须参加该门课程的补考。

3. 缓考、补考工作于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第一周内完成。通识必修课程补考时间由教务处统一安排;专业课程由各学院组织安排;通识选修课程、综合素质课程不安排补考。

4.因顶岗支教原因,未参加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补考的2016级学生,由学院负责自行安排补考,须在第18周之前完成。

(四)教考分离课程考试安排

1.通识必修课程中施行教考分离的课程包括《大学英语Ⅰ》《大学英语III》、《高等数学Ⅰ》、《儿童发展与学习》、《现代教育技术及应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中国近代史纲要》、《计算机(文)》。专业课程教考分离由各学院在所开设的课程中抽取至少1门课程实施。

2.学院考试管理小组负责确定抽考科目、命题、制卷、考试和评卷等工作,同时填写青海师范大学教考分离考试试题卷审核表(详见附件1)报教务处。考试结束后,须《填写青海师范大学教考分离试卷分析图表》(见附件2),并按要求予以保存和备案。

三、考核要求

(一)考核方式要求

1.凡培养方案规定开设的课程和教学环节均须进行考核。考核依据教学大纲进行,要着重考核学生对“三基”的掌握情况和实际应用能力。教师要根据课程特点和全面考核学生知识与能力的要求,选用恰当的考核形式。

2.课程考核分为考试、考查两种类型。培养方案中考核类型为“考试”的课程,原则上全部安排闭卷考试(考试须实操、表演或作品等方式进行的课程除外);考核类型为“考查”的课程,可采取开卷考试、撰写论文、口试、技能操作、设计、汇报表演等多种方式灵活开展,具体由任课教师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和学生实际情况予以确定。考查课程须制定考查方案,一般包含考查时间、地点、方式、内容及评分标准等信息,考查方案撰写具体要求由学院制定,经主管教学院长审批后统一实施。

3.课程考核的总评成绩应根据期中、期终考核成绩及平时成绩综合评定,平时成绩一般占10%—20%,期中成绩占30%-40%,期终成绩占40%-60%。

(二)命题及评卷要求

1.每门课程考试应按标准格式编制A、B两套试题,电子版交教务处存档。校级教考分离的课程由教务处随机抽取一套试卷考试。院级教考分离的课程由学院教务科随机抽取一套试卷考试。同一课程的多套试题必须平行、等效、独立、水平一致,试题相同率不能超过20%。

2.每套试题必须附《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要求答案应全面、规范,主观性试题(如作文题、论述题、复杂计算题等)应明确答案要点,分步骤给出应得分,以便统一标准,减少误差。

3.试题要有合理的知识层次,一般分值比例为:识记占20%,理解占30%,简单应用占30%,综合运用占20%。

4.难易比例适当,一般为较易的试题占30%,中等难易的占50%,较难的占20%。

5.题型应多样化。各学院可根据学科专业特点确定试卷题型,常用题型有:填空题、选择题、名词解释、判断并改正错误题、判断并说明理由题、简答题、计算题、证明题、论述题、填图题、作文题、分析题等,一般每套试题不少于五种题型,客观性试题分值一般占40%左右。

6.试题覆盖面要广,重点突出,题量适中。试题中重点内容的题量及分值应相对多一些,做到试题结构与教材的重点相适应。

7.评卷工作严格按照《青海师范大学教务处关于规范本科课程阅卷及试卷装订工作的通知》要求,遵照“客观公正,给分有据,宽严适度,前后一致”原则认真开展,确保评卷公平公正、科学有效和规范性。

(三)试卷印制

1.《青海师范大学试题审批登记表》、电子版试卷(包括A、B卷),于第十七周报教务处教务科.

2.考试课程试卷经学院审核、签字(主管教学院长)、盖章后交教务处教务科审核、综合科印制。

3.试卷印制时间为2019年12月25、26、27日三天,其他时间不再受理。请各学院及时通知任课教师严格按照时间节点送交试卷。

(四)试卷管理要求

1.试卷发放、收交和解答试题疑义等工作,通识必修课程由相应公修教研室负责,专业课程由任课教师负责。其中规定为教考分离的课程由开课学院教务科负责落实。

2.所有课程考核资料(试卷、论文、作品及考查方案等)一律移交学院保存、归档。

3.试卷装订封面由教务处统一印制发放,装订材料及顺序严格按照《青海师范大学教务处关于规范本科课程阅卷及试卷装订工作的通知》要求执行。

(五)监考人员及考生要求

1.监考人员需为我校在职教师,服从学院教务科统一安排,严格按照《青海师范大学本科课程考试管理规定》要求做好监考工作。考试结束后,须认真填写考场记录单,并做好试卷交接工作。

2.凡参加考试的学生必须出示学生证或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监考教师认真核查有关证件,无证件者不得参加考试。考生须遵守考场纪律,文明考风、诚信考试。

四、成绩录入

考核成绩须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录入,任课教师请于2020年1月6日-13日完成成绩录入工作。纸质成绩单于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补考工作结束后,报学院教务科保存,并依照学校要求按时做好归档工作。

五、其他

1.请各学院于2019年12月27日前,将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公共基础课程监考人员名单、抽考课程、专业课程考试日程安排表等(包括电子版)报教务处。

2.各学院要加强对学生的考风考纪和诚信教育,组织学生学习《青海师范大学本科课程考试管理规定》、《青海师范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考风考纪建设的意见》、《青海师范大学学生违纪处分管理规定》等文件要求,教育学生提高思想认识,严格自觉遵守考场规则和考试纪律,明文考风、诚信考试。

联系人: 曹树兰    联系电话:6307627(7627)



附件:

1.青海师范大学教务处关于规范本科课程阅卷及试卷装订工作的通知

2.青海师范大学考试与成绩管理类本科教学事故的类别和认定等级

3. 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通识必修课程考试安排

4.试题审批表-附填写说明

5.青海师范大学教考分离考试试题卷审核表

6.青海师范大学试卷模板-附填写说明

7.青海师范大学教考分离试卷分析图表

8.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附填写说明

9.青海师范大学本科课程考试管理规定


                       教务处

                 2019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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