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理科学学院
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严格规范执行招生政策,进一步提高我院研究生招生选拔质量,在《青海师范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的基础上,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组开展工作,结合我院实际,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招生专业
045110 学科教学(地理)
0705 地理学(自然地理学、人文地理学、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
二、复试参加人员
经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按照招生计划数1:1.2差额复试,确定我院一志愿复试参加人员:
1.地理学(全日制)总分不低于307分。报考“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专总分不低于280分。
2.学科教学(地理)(全日制):国家B类考生分数线。
三、复试审核材料
复试前,考生需要提交如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1.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初试考试准考证;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应届生:学生证或教务部门证明,学籍在线认证报告;
4.往届生:最后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或提供学历在线认证报告;
5.初试成绩单原件(若没有成绩单,则提供成绩打印件并注明查询网址和准考证号);
6.本人所在单位出具的现实表现材料(思想政治品德、学习工作情况等);
7.符合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需提供加分依据材料,按照教育部规定的加分分值计入其初试成绩(复试之前提交);
8.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需提交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证书;
9.符合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并达到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第一志愿考生,应届生需提供就业协议,就业单位为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往届生需提供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单位的骑缝章证明和户籍证明(复试之前提交);
10.阅读《青海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考场规则》,并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
未按时提交审核材料,或材料审核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提交合格材料的考生,将被认定为材料审查不合格,我院将取消该考生复试资格。
四、复试内容及形式
(一)复试内容
1.外语水平测试。口试,主要测试学生外语口头交流能力;
2.专业能力测试。主要测试内容、形式如下:按《青海师范大学2024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复试科目组织专业能力测试。专业能力试题由招生学院组织复试小组成员按照相似难度设置专业题库,由考生现场抽取并作答;
3.综合能力面试。主要考核考生对本科阶段专业课程的掌握和应用能力,以及思想品德、心理素质、语言表达、专业技能、创新意识、实践能力、逻辑能力、兴趣爱好等情况。
(二)复试形式:现场复试。
五、复试时间
地理学:2024年3月29日 早上8:00 —18:00
复试候考地点:青海师范大学城西校区理科楼310候考室
学科教学(地理):2024年3月 29日 下午14:00 —17:00
复试候考地点:青海师范大学城西校区理科楼310候考室
六、复试要求
考生参加复试前需登录我校研究生院网页和学院网页查看相关通知,复试工作方案等,熟悉相关政策。自觉服从考试组织管理部门的统一安排,接受复试老师的管理、监督和检查。诚信考试,严禁考生弄虚作假及替考作弊行为。如有违禁,一经查实,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复试过程中,严禁考生对复试过程录音录像,严禁将复试试题等相关资料复制、外泄(包括但不限于上传网络、提供给其他人或机构)等,如有违禁,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复试或录取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考生若逾期不参加复试,将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七、录取成绩计算办法
参见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
八、录取
(一)考生须参加所有复试环节的考核,在报考专业所属一级学科内以总成绩排序,从初试和复试总成绩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复试成绩低于 60 分者,或加试科目成绩低于 60分者,不予录取。
(三)如果招生指标有调整,招生录取工作按由总成绩排序递补进行。
(四)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拟录取各专业拟录取通知。逾期不确认,视为放弃。
九、联系咨询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15297186269(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邮箱:1079632812@qq.com
十、其它
(一)本方案由青海师范大学地理科学学院负责解释;
(二)未经事宜参照上级文件和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规定执行。
青海师范大学地理科学学院
2024年3月26日